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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
上高检察:发挥公益诉讼作用,助推生态环境修复
时间:2021-02-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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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环境“
谁破坏、
谁修复
”
公益诉讼督促增殖放流
助推生态环境修复
近日,在上高县人民检察院、县畜牧水产局、县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和群众的共同见证下,张某某自觉将购买的200余斤鳙鱼放流至田心镇某水库,以弥补其非法电鱼造成的生态破坏。
在放流鳙鱼时,张某某说
:“我现在深刻认识到非法电鱼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将以此为戒,用实际行动守护好生态环境。”据悉,此次增殖放流是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能的具体体现,该院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责令违法行为人采取增殖放流等有效措施修复被损害的生态环境。
近年来,县人民检察院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按照“诉前建议+刑事司法+生态修复”的办案模式,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督促当事人进行生态修复,最大限度的做到查处一案,警醒一片,为建设生态上高贡献检察公益诉讼力量。
江西省上高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江西省上高县城镜山大道7号 邮编:336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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