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网上认识了一个人,他跟我说有一个高薪副业,有手机有电话卡就能工作。我最近没钱用,想着能多挣钱,我就决定做了,其他的也没仔细去想。”小黄对检察官说道。
暑假的一天,小黄在刷快手APP短视频时看见视频下面有人评论“报酬丰厚”、“一小时五百”等消息,刚好那时候放暑假,小黄常常和朋友出去玩花销很大。于是小黄便私聊评论发布者,并按照他的指示下载“telegram”聊天软件,在上面联系境外诈骗团伙。该诈骗团伙让小黄使用两部手机,其中一部加入诈骗团伙组建的QQ群,另一部通过使用自己的手机卡,拨打QQ群中提供的号码。诈骗团伙只要将自己的手机扩音,就会有专人负责通话,装作发放贷款的客服,以可以低利息发放贷款为由添加被害人微信并进行诈骗活动,而小黄不需要说一句话。小黄在“兼职”期间致使被害人被骗 8万余元。
经检察机关审查查明,小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明知通话内容涉嫌诈骗,仍为诈骗团伙提供帮助拨打电话,诈骗数额巨大,其行为涉嫌诈骗罪。2024年3月,上高县人民检察院以小黄涉嫌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
一些信息网络犯罪团伙利用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法律意识淡薄等特点,使未成年人成为信息网络诈骗活动的“工具人”。请未成年人切勿因小利误入歧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