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检察概况
人员信息
组织机构
检察长信箱
网上律师接待
民生服务热线
微信二维码
 
当前位置:首页>>以案说法
一错再错酿悲剧 法庭上他后悔不已!
时间:2024-02-27  作者:  新闻来源:兵团长安网  【字号: | |

“后悔!现在就是后悔。当时就想着绝对不能被抓到,不然自己这辈子就完了!一念之差,竟然落到现在这个地步,唉,我真不是有意撞她的啊!”面对法官的疑问,姜某在法庭上做了最后陈述。

一切都源于2022年1月25日的那个傍晚,天刚擦黑,还是货车司机的姜某带着小李,赶往县城回家过年。国道上的车大排长龙,间歇的鸣笛声宣泄着归家的焦急。

“看这架势,不堵个一两小时是通不了车啊!”小李话音刚落,“老司机”姜某掉转车头就拐进了一条小路……

临时起意顺手牵羊“当毛贼”

“小李,你记住,跟着你姜哥就没有堵车这一说。这里面有个工地,我帮着运过两车沙子,稍微绕一下,就能拐到国道上。就是晚上没灯,一般人还真不敢走。”姜某正和小李夸夸其谈,没等小李接话,远光灯反射过来的光晃了一下姜某的眼睛。待二人开近下车一看,原来是工地放在路边的钢管。看着周围黑乎乎一片,车上又空着·……

姜某眼睛一转,心想:这天上掉馅饼了,这一堆不得万把块,不拿白不拿!二人一合计,轻手轻脚地“忙活”了起来。

开车跑路误踩油门“撞行人”

就在两人喜滋滋搬最后一根钢管时,一阵强光照了过来,二人被暴露在灯光下,以为是工地的人回来了,结果竟是一辆车驶过,原来也是个绕近路的。

二人才放下心,突然听到车后有人声,二人当即紧张起来,连滚带爬、跌跌撞撞地爬上车,往外开。

车刚上国道,就看见有个人站在路边,姜某本能的要刹车,慌乱中却一脚踩在了油门上,径直将那人撞飞了出去……

肇事逃逸卖车丢财“一场空”

看着远处地上的大片血迹,姜某腿抖着下了车,因为急刹钢管散落在地,有的沾上了血。他学着电视上的样子探了探那人的鼻下,却早已没了气息。意识到自己撞死了人,姜某反而“清醒”了起来,二人立即驾车逃离现场,并沿途丢弃沾了血的钢管。

逃跑过程中,想到现在路上车多,很快就会有人报警,小李还是不放心,二人商量过后,连夜开车辗转多个二手市场将车卖给了他人,并当天办理了过户。

锒铛入狱悔不当初“泪两行”

姜某本以为卖了车万无一失,谁料警察还是找上了门——原来是自己的脚底沾了血迹,二手市场老板当夜就报了警,两相结合,很快就锁定了姜某。

经公安机关委托评估鉴定,二人盗窃的钢管价值共计201.74元,未达到盗窃罪量刑标准。

检察机关仅指控姜某犯交通肇事罪向第二师焉耆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李某作为共同乘坐人,不属于肇事主体,未被提起刑事诉讼,其民事赔偿被另案处理。

法庭上,姜某讲述事发原因后,只是呆呆地发愣。直到法官问他是否后悔?是否需要做最后陈述,他才流着悔恨的眼泪说了开头的那段话。

法院认为:姜某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未注意避让行人,致一人死亡,且事发后逃离现场,在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应在3年以下判处刑罚,考虑到姜某肇事后逃逸,且未对被害人近亲属进行赔偿,也未取得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可酌情从重处罚,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系坦白,可依法从轻处罚。

最终,判处姜某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附带民事赔偿。

“一念之差,失之千里。”当贪欲涌上心头,殊不知那正是踏入深渊的开端。

 江西省上高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江西省上高县城镜山大道7号 邮编:336400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