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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五旬老汉为赚钱,竟做起了这样的生意.......
时间:2021-01-22 作者:朱余江 新闻来源: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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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仇某某今年55岁,每天就是接送孙子上下学,由于生活单调且收入来源较少,竟打起了开按摩店招揽卖淫女的主意。2020年5月,仇某某在上高县某超市旁租下一间房子,陆续招揽陈某某、刘某某、宋某某等人在该出租屋从事卖淫活动,卖淫女卖淫所得的费用,仇某某都要从中抽成。直至2020年9月被公安机关查获,仇某某已获利数千元。
仇某某多次容留他人卖淫,其行为已构成了容留卖淫罪。上高县人民检察院于2020年12月28日对仇某某提起公诉。鉴于被告人仇某某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县人民检察院对仇某某提出了从轻、减轻的量刑建议。
检察官提醒
赚钱门路千万条
旁门左道不可取
需承担法律责任
与其鬼鬼祟祟赚取不义之财
不如光明正大地去务工
来源:上高政法微信公众号
江西省上高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江西省上高县城镜山大道7号 邮编:336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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