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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1-01-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上高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需添加word中的图片内容,请使用从文件导入功能~ 2021年1月23日在上高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黄锐琴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上高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忠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为我县实现“十三五”圆满收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2020年度检察工作群众满意度测评中,我院获全省第五名。

一、回应新期待,在平安上高建设中彰显检察担当

以更高站位投入疫情防控阻击战。我院积极响应党中央关于“疫情就是命令”的号召,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建应急突击队,第一时间深入社区、家属楼参加联防联控工作。依法精准打击涉疫刑事犯罪,对一起虚构口罩货源诈骗案进行,引导侦查取证,并从快批捕起诉。抓好新冠疫情防控形势下的监管场所检察监督工作,坚持每日疫情通报机制,每日调度了解上高县看守所疫情防控工作,保障监管场所安全。

以更强攻势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年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2件15人,起诉5件15人。严格按照要求对每一起案件进行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及时移送线索并全程跟踪核查情况。进一步完善涉黑涉恶案件机制,将提前贯穿侦查活动始终。注重发挥检察建议在行业乱象治理中的作用,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定期开展“回头看”,深入剖析原因,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23份,采纳率100%,为夯实基层政权、封堵行业漏洞、规范市场秩序贡献检察力量。

以更严标准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年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193件299人,提起公诉295件468人。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法起诉故意杀人、抢劫、抢夺等暴力案件犯罪嫌疑人22人。办理暴力袭警、妨碍执行公务案件2件3人,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和执法权威。努力为人民群众守好“钱袋子”、护好“菜篮子”、稳住“药盒子”,批准逮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嫌疑人1人;批准逮捕电信网络诈骗、网络开设赌场、网络非法经营等网络经济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13人,提起公诉18人;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犯罪提起公诉3人。

以更实举措融入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捕32人,不起诉29人。把执法普法贯穿于个案办理之中,促进案结事了。积极开展开门接访、干警走访、案件回访的“三访”活动,院领导班子成员每周轮流接访,各部门主动下访4次,全院干警对全县所有村(社区)走访全覆盖,对近二年来涉案案件当事人开展回访27次。贯彻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制度;所有群众来信来访均已落实 “三个月内进展或结果回复”的要求;落实领导接访制度,检察长带头接访15人次,带头包案3件。

二、把握新要求,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体现检察作为

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依托驻县工业园区工商联分会检察联系点,通过不定期走访、召开座谈等方式,“零距离”实行法律服务供需对接。清理企业涉经济犯罪“挂案”1件,为企业发展卸包袱。平等保护各类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对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各类刑事犯罪起诉8人,同时对涉嫌犯罪但情节轻微的1名非公企业主依法适用不起诉,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法治保障。参与宜春市电视台制作《检察视点》栏目,进一步畅通了企业反映诉求渠道。

助力决胜脱贫攻坚。落实脱贫攻坚各项措施,精准施策,为贫困户纾困解难。经过3年的脱贫攻坚工作,全院对接的42户贫困户已全部顺利脱贫摘帽。同时,运用司法救助资金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实行“应救尽救”,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目前已发放司法救助金4.6万元。

聚力生态文明建设。组建专门办案组办理环境资源类案件。积极配合全县禁捕工作,加强与法院、公安、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的联动协作,立足“行政执法+刑事司法+生态修复”三位一体的办案模式,通过“处罚与恢复”相结合,依法诉污染环境、非法占用农用地、滥伐林木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35人,通过补植复绿使受损的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修复,督促恢复植被100多亩,做到惩治犯罪保护环境双管齐下

全力保护未成年人。从严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依法批准逮捕6人,起诉5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改表现的未成年人依法不批准逮捕12人,相对不起诉4人,附条件不起诉3人。落实“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做实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实现城乡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开展校园普法宣讲9次,用心帮助孩子系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三、担当新使命,在深耕监督主业中做优检察产品

下好刑事检察“制胜棋”。充分拥抱新科技,在疫情期间采用视频提讯、“云开庭”等方式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全面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年认罪认罚适用率达86.7%,确定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5.4%。成立了全市第一个、全省第二个派驻公安执法办案中心的检察官办公室,并依托派驻检察官办公室做好提前、引导侦查、监督立案等工作。优化“案-件比”,提升办案质效,全年“案-件比”由第一季度的1:2.3下降到1:1.86,刑事案件平均办案天数缩短16天

下好诉讼监督“长远棋”。秉持客观公正立场,既当犯罪追诉者,也当无辜保护者,监督立案2;追捕遗漏同案犯9人;提出抗诉2件;对遗漏的犯罪追诉3条,对遗漏的同案犯追诉3人;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捕42人,不诉1人;书面提出侦查活动监督10件,均已被采纳办理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17件,办理社区矫正纠正违法违规案件24件,纠正脱管5人,纠正漏管7人,办理收监执行检察案件2件。

下好民事行政检察“常态棋”。全年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21件,其中向市院提请抗诉1件;向法院发出纠正民事行政审判程序违法检察建议6件,发出纠正民事行政执行违法检察建议11件(均已采纳);服判息诉3件。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1件,参与办理上级院一体化民行监督案件6件。

下好公益诉讼“关键棋”。行政公益诉讼立案43件,同比上升53%。探索诉前磋商、圆桌会议、公开宣告送达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主动履职,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41件,其中生态环境保护领域20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12件,国有财产保护类案件4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案件1件,“等”外公益诉讼4件,已实现公益诉讼传统四大领域全覆盖。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开展了建筑垃圾、农产品质量安全等专项整治,“鄱阳湖”生态保护、“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等专项监督活动,有力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适应新形势,在强化自身建设中树牢检察形象

坚持政治建检。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守好意识形态“责任田”,细化工作举措,用心讲好检察故事,传播法治正能量,在省市县各级媒体和自媒体上发布新闻动态200多条,全年无负面舆情事件发生。通过主题党日集中学习、知识竞赛、岗位练兵等形式,实现党建业务双融合双促进。加强“学习强国”学习,我院代表队参加县学习强国知识竞赛获团体二等奖,我院1名干警入选县代表队荣获全市团体二等奖。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中,我院获得“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坚持业务强检。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加强“检答网”、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学院等在线学习,培训检察人员150人次。与法院就学习民法典、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开展同堂培训,加强学习研讨。在全院营造“比学赶超”氛围,形成钻研业务的良好风气。我院1名干警在全省检察机关案管业务竞赛中获得“全省第二届案件管理业务标兵”称号,1篇理论文章获2020年全国检察机关理论研究征文三等奖

坚持从优待检。高度重视干部的培养,坚持德才兼备、选贤任能。优化班子年龄和学历结构,县委、人大的支持下,我院135岁以下优秀年轻干警进入领导班子队伍,院中层干部从原来的6070后,变成了现在的7080后,甚至90后。为多名干警晋升职级,进一步落实从优待检

坚持从严治检。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对过问、干预、插手司法办案等重大事项按要求“逢问必录”,逐月登记上报。坚持抓早抓小,全面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完善财务管理、保密工作、值守考勤等一系列制度,干警规矩意识进一步强化,全年未发生干警因违纪违法被查处的情况。

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年度工作报告落实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公开听证、公开宣告、检察开放日等活动8次。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接待律师阅卷103次,召开座谈会、在办案中认真听取律师意见,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全年公开生效法律文书402份,公开程序性信息702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73条,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一年来,检察工作取得的每一点成绩,离不开县委的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以及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各位代表委员依法履职、深入监督、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对检察工作关心有加、帮助良多。在此,我代表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司法理念更新有差距,就案办案、机械司法现象依然存在。二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平衡,民事检察、行政检察仍有较大提升空间。三是队伍素质能力跟不上新时代更高要求,高素质专业化人才短缺,民商事和金融、网络、生态环境等专业人才匮乏。四是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检察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仍是短板,干部队伍建设专业化、年轻化还要下更大力气。这些问题与短板,我们一定认真研究,全力解决。

2021年工作思路

2021年是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起步之年,也是推进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上高县人民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快推进检察监督能力和监督体系现代化,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服务大局、维护稳定。立足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更加主动服务上高经济社会发展。参与平安上高建设,严厉打击各类犯罪,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着力把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摆在突出位置,及时提供有效司法供给和检察优质产品。

二是以更高的法治自觉履职尽责、保障民生。依法惩治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领域犯罪,守护民生法治底线。持续督导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严格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将心比心对待群众信访,用心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做实公开听证制度,完善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机制。

三是以更高的检察自觉强化监督、守护正义。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平衡充分发展。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价值追求,继续全面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作用。

四是以更高的纪律自觉从严治检、规范司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提高干警的党性修养、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司法办案责任制,细化实化责任清单,严格检察官办案要求,推动规范执法、公正司法,全面提升办案质效。

各位代表!长安何处在,只在马蹄下。蓝图不会自动变成现实,初心只能用行动去实践。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忠诚履行职责、接续奋斗前行,以更昂扬的状态、更扎实的举措、更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全县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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