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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9-04-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上高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218日在上高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暨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也是检察机关职能发生重大调整的一年。一年来,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我院坚持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忠实履职,务实进取,努力开创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新局面。

一、积极担当作为,全力服务“三大攻坚战”。

一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依法审查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串通投标、非法经营、信用卡诈骗、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1122人。对受害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巨大的漆某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依法从快批捕并提起公诉;积极落实省检察院出台的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八条措施,对1930人盗窃企业财产、挪用企业资金、寻衅滋事等破坏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犯罪案件依法从重从快批捕起诉,积极营造良好安商护商环境。

二是服务保障精准脱贫。着力关注民生,找准检察工作与脱贫工作结合点。对办案中发现的两起因交通肇事受害的贫困户家属生活陷入困境,立即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争取上级检察院和县政法委的支持,申请到4万元司法救助金,帮助缓解其生活困难;切实履行帮扶脱贫政治责任,结对帮扶贫困户43户,围绕全县脱贫攻坚重大工作部署,认真抓好挂点贫困村的帮扶,不断提升帮扶精准度,为贫困群众办实事好事。

三是服务污染防治攻坚战。围绕“生态上高”建设,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年共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及污染水源、大气、土壤等环境资源犯罪案件2844人;积极履行开展公益诉讼新职能,与环保、国土、林业、水务、森林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协调联动,及时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益,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2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结合办案提出检察建议12件,推动加强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

二、以人民为中心,紧扣民生需求履职尽责

一是着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聚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人民安居乐业。全年共批准/决定逮捕刑事犯罪案件183件295人,同比分别增长24.2%、56.2%;提起公诉285件432人,同比分别增长17.3%、25%。其中,批捕涉黑涉恶犯罪案件1649人,审查起诉1246;对省公安厅督办的郑某等人涉黑案件,依法批捕43人。对蒙山镇小上村委会原主任黎某某等6人涉恶团伙,依法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批捕严重暴力致人重伤或死亡、涉毒涉枪、多发性侵财等案件76138人、审查起诉93129人。对黄某等四人在2018年春节前,因买卖毒品公然持枪恐吓他人并杀人一案,依法批捕并移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二是着力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在办理不批捕、不起诉、不支持申诉、不予国家赔偿案件中做到司法办案与释法说理全程同步。规范适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依法作出从宽从轻处理,尽量减少社会对抗。积极参与校园安全综合治理,组织法制副校长进校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保护专题法制教育,从重从快办理侵害学生合法权益案件。对李某因精神障碍将妻子杀害,近亲属不能对其有效监管的情况,依法申请法院对其采取强制医疗措施,有效消除精神病人再次实施危害社会行为的隐患。

三是着力优化检察服务供给。积极适应群众新期盼,打造集控告申诉、案件管理、检务公开、检察宣传等功能于一体,包括网上平台和实体大厅在内的12309”检察为民服务中心;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512件,法律文书273份,重要案件信息83件;为全县省、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及部分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赠阅《检察日报》;树立“互联网+检察”理念,通过“两微一端”讲述检察故事,扩大检察工作受众面。

三、强化诉讼监督,积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依法监督刑事诉讼活动。对证据不足的,不捕2136人;不诉1419人;向市中级法院提出刑事抗诉案件1件,已被市中级法院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纠正侦查机关不应立案而立案的案件3件,纠正侦查违法行为7();纠正漏捕5人,纠正漏诉6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建议后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22人;与县公安局召开提升办案水平联席会,检察长列席县法院审判委员会,促进了司法办案质效的提升。

二是依法监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以职务犯罪、涉黑犯罪、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等“五类犯罪”为重点,深入推进财产刑执行和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检察监督活动。依法建议2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罪犯执行刑罚;积极加强社区矫正监督,建议司法行政机关给予2名违反相关规定的社区矫正人员给予处分。

三是依法监督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办理对行政机关不当履行职责监督案件5件,对法院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件,监督纠正法院审判人员违法行为4起;对一起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的程序违法行为,依法发出督促纠正检察建议,目前法院已对该案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裁定再审,切实维护了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深入推进改革,优化检察权运行机制。

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组织干警先后到司法责任制改革试点先行检察院考察学习司法责任制改革好做法、好经验;院领导带头为全体干警专题辅导学习司法责任制改革系列文件精神,组织全院干警开展司法责任制改革政策应知应会测试,引导干警吃透改革精神,凝聚改革共识,落实改革要求,积极参与和支持改革。

二是进一步配强力量、专业化办案。深化内设机构大部制运行机制改革,将院内设机构整合为三个检察业务部和一个综合保障部,将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行政人员分类定岗,目前86.5%的政法专项编制人员配备在办案一线;入额院领导干部积极履行办案职责,办案数量占全年案件总数的73%对职务犯罪、扫黑除恶、公益诉讼、未成年人犯罪等案件成立检察官专业办案团队,不断提升办案专业化水平。

三是进一步健全机制、提质增效。实行刑事案件批捕、起诉一体化办案机制;依托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开展案件办理全过程流程监控,促使检察官把每一个案件办好办实,以落实司法办案责任制要求。 2018年在案件总量同比去年上升近三成的情况下,刑事案件审查起诉平均办理时间同比缩短16天,民事行政监督案件平均办理时间同比缩短7天,案件质量有了明显提升。

五、坚持严管厚爱,着力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一是突出政治建设。积极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调研、大培训、大落实”活动,坚决全面彻底肃清苏荣案余毒;以接受市检察院党组第二巡察组的巡察为契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治检新要求的落实;通过诵读红色家书、革命传统教育、政治家访,开展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暨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系列活动等载体,不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以凝聚人心,砥砺前行。

二是强化纪律刚性。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从严从实整治“怕、慢、假、庸、散”等作风顽疾;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强化教育引导,完善常态化检务督察机制,督促干警严格遵守检纪检规;落实内部人员过问案件、打探案情、干预办案如实登记制度,防范违纪违规办案问题发生。

三是提升队伍素能。学习新修改的《宪法》、《刑事诉讼法》、《监察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通过邀请全国检察业务专家专题讲座、参加上级院业务培训、岗位练兵、网络教育等方式,不断提升干警适应新时代聚焦检察主责主业的能力;同时,加快智慧检务建设,检察办公平台、检察工作网等已上线正式运行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帮助下,县检察院各项工作保持了健康平稳有序推进,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测评结果我院位居全省第19位,全市第2位。这里,我代表县检察院向长期关心支持帮助检察事业发展的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服务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水平有待提升;新形势下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不足,应对新情况举措乏力;优质检察产品的供给离满足群众对公共安全、公平正义、生态保护等需求还有不少差距;队伍素质特别是专业化办案水平需进一步提升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在今后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思路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小康的关键之年。我院将继续坚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做到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不折不扣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责,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均衡、充分发展。

一是以服务大局为主线。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犯罪,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风险;建立“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新模式,守护好上高蓝天绿水青山净土;积极找准精准扶贫与检察工作的结合点,为精准扶贫工作贡献检察力量。

二是以人民需求为指引。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公共安全问题,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盯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问题,大力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强化对妇女、儿童、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司法保护,着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三是以司法公正为追求。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用精用准、用足用好法律监督手段;坚持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并重,解决好“重刑轻民行”问题,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上补短板、强弱项、破难题,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四是以深化改革为牵引。继续落实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要求,提升改革整体效能;贯彻新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监察委员会调查与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衔接机制,继续在依法惩治腐败犯罪中形成合力发挥积极作用。

五是以政治建设为根本。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加强党的建设。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巩固作风建设活动成果。将提升检察队伍综合素能作为基础性工程常抓不懈,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各位代表,我院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决议,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凝心聚力、奋发作为,为建设“四个上高”、实现“六个美丽”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检察工作成绩迎接建国70周年华诞的到来!

 江西省上高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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