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上高县人民检察院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上高县人民检察院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刑事检察,对移送审查逮捕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或者批准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对移送起诉或者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2、民事检察,对生效裁判案件、虚假诉讼案进行监督、监督审判活动及执行活动违法行为等。3、行政检察,对行政诉讼活动进行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4、公益诉讼检察,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保护共五大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科室共7个,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司法警察大队、墨山检察室。
人员情况:编制人数43人,其中:行政编制41人,在编38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6人,在编5人。本部门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55人,其中在职人员43人,退休人员25人;年末其他人员12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1115.26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565.02万元,较2020年减少163.57 万元,下降 22 %;本年收入合计1115.26万元,较2020年增加71万元,增长6.8%,主要原因是:一是2021年收入了办案返还款,二是2021年政策调整,2020年收入数以可拨款指标数为收入数,2021年收入数以实际支出指标为收入数。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1152.26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总计1680.28万元,较2020年增加472.5万元,增长39%,主要原因是:一是大楼维修修缮开支增加,二是办公及专用设备老旧,需要更换。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0年减少565.02万元,增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一是开支增加,大楼修缮费用增加;二是2021年政策调整,2020年收入数以可拨款指标数为收入数,2021年收入数以实际支出指标为收入数。实行收付实现制,年末零余额账户和财政应返还额度为0,导致结余减少。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680.28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92.86万元,决算数为1680.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2.5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绩效工资、办案返还款及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二)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56.8万元,决算数为 1611.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9%,主要原因是:一是绩效工资、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是年中追加资金;二是年初预算未包含办案返还款。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5.57万元,决算数为47.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主要原因是2021年先用2020年结转资金进行支付,故2021年因此项资金指标数未完全支付完。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3.13万元,决算数为 6.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主要原因是2021年先用上年结余数进行支付,故2021年因此项资金指标数未完全支付完。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预算为,27.36万元,决算数为14.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4%。主要原因是2021年先用2020年结转资金进行支付,故2021年因此项资金指标数未完全支付完。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80.2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15.15万元,占总支出60.42%,商品和服务支出264.02万元,占总支出15.72%,其他资本性支出为274.18万元,占总支出的16.31%,对个和家庭补助支出为126.93万元,占总支出7.55%
(一)工资福利支出1015.15万元,较2020年减少206.33万元,增加25%,主要原因是:2021年发放了2019年及2020年奖励性工资。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64.02万元,较2020年基本持平,减少0.44万元,下降0.16%,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6.93万元,较2020年增加62.38万元,增加了96%,主要原因是:2021年发放了退休人员奖励性工资。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274.17万元,较2020年增加204.17万元,增长74%,主要原因是:对大楼、球场、围墙、路面等进行修整,购置办公专用及检察工作平台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9.92万元,决算数为54.39万元,完成预算的91%,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23.89元,增长78%,主要原因2021年购置一辆执法执勤用车,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原因:无因公出国。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55万元,决算数为 14.54万元,完成预算的99%,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0.88万元,下降5.7%。决算数较去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压减公务接待费。全年国内公务接待90批,累计接待99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原因:检察业务办案及办公事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8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25万元,决算数为24.85万元,完成预算的99.4%,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24.85万元,增长100%。决算数较去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辆年久失修,报废了一辆车辆后,购置了一辆执法执勤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37万元,决算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73.64%,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0.05万元,下降0.3%。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2021年购置车辆1辆,年末保有车辆数7辆。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8.2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较2020年增加203.74万元,增长37 %,主要原因是:一是大楼年久失修,2021年对大楼进行修缮,二是办公及专用设备使用年度久远老旧,2021年进行采购更新。 2020年许多办公设备设备购置年底还有未结账列支,在2021年进行结账列支。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9.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7.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2.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9.5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169.57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院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6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5.58%。
我院组织对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80.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能够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在支出过程中,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三公经费“中公务接待及公车运行维护费有所下降。在专项经费支出上,我们能专款专用,无截留、无挪用等现象。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绩效目标设立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书记员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书记员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7.5万元,执行数为67.5万元 ,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书记员协助员额官和检察官助理办理案件,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二是书记员工资发放到位,保障了检察工作,缓解案多人少的局面。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三公”经费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必需予以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财政专户资金:指事业单位按照省物价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收取的缴入财政专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开支的费用,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包括用于工资、津贴及奖金等的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的公用经费。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十二)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三)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