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上高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上高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上高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上高县人民检察院单位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上高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刑事检察,对移送审查逮捕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或者批准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对移送起诉或者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2、民事检察,对生效裁判案件、虚假诉讼案进行监督、监督审判活动及执行活动违法行为等。3、行政检察,对行政诉讼活动进行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4、公益诉讼检察,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保护共五大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1、上高县人民检察院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院本级和0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
单纳入本套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科室共7个,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司法警察大队、墨山检察室。
2、编制人数47人,其中:行政编制41人、事业执行公务员编制0人、全额事业编制6人、差额事业编制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97人,其中:在职人数43人,包括行政人员38人、事业执行公务员人员0人、全额事业人员5人、差额事业人员0人、自收自支事业人员0人、聘用人员29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25人。
第二部分 上高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上高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上高县人民检察院收入预算总额为996.5万元,为财政拨款收入996.5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较上年增加303.64万元,增长30%,主要原因上划市里,预算中较上年增加了绩效工资、书记员经费等。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上高县人民检察院支出预算总额为996.5万元,较上年增加303.64万元,增长30%。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996.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3.64万元,增长30%,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15.8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0.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18万元、资本性支出2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866.7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7%,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9.92万元,增长34%,社会保障与就业95.9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62%,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36万元,增长21%;住房保障支出33.8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38%,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72万元,增长2.1%。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715.8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1.8%,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6.54万元,增长30%。商品和服务支出250.4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25%,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3.31万元,增长2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1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0.52%,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22万元,下降68%。资本性支出2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2.68%,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5万元,增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上高县检察院支出预算总额为99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增加303.64万元,增长30%,主要之前在县里预算,不包含绩效工资等。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866.7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7%,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9.92万元,增长34%,社会保障与就业95.9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62%,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36万元,增长21%;住房保障支出33.8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38%,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72万元,增长2.1%。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996.5万元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3.6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15.8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0.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18万元,资本性支出2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 245.45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 68.35 万元,增长 27.8 %。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流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25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25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7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7 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1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未安排。
(九)公益诉讼项目情况说明
1.公益诉讼项目
(1)项目概述
根据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政府下发的《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通知》,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更好地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2021年,上高县人民检察机关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大力推进公益诉讼,不断强化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实现新的发展。全县2021年度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1件,督促恢复被毁损林地、耕地等。
(2)立项依据
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政府下发的《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通知》
(3)实施主体
上高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4)实施方案
督促收回国有土地出让金、城镇土地使用税、行政罚款、社保等资金,挽回国有财产损失,督促恢复被毁损林地、耕地等,督促复垦耕地、林地。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
2022年预算安排公益诉讼专项资金10万元
(7)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
根据绩效考核指标,上高检察机关稳妥积极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包括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0件以上、挽回国有财产损失50万元、督促复垦耕地、林地等。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上高县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58.87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公务接待费14.11万元,比上年减少0.44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76万元,比上年减少0.61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购置新车,维修费有所减少,二是厉行节约,节省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25万元,比上年增加25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老旧损坏,需要购置新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两房”建设:反映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附属设施的建设和修缮支出。
(四)其他检察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