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县人民检察院
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上高县人民检察院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上高县人民检察院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刑事检察,对移送审查逮捕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或者批准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对移送起诉或者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2、民事检察,对生效裁判案件、虚假诉讼案进行监督、监督审判活动及执行活动违法行为等。3、行政检察,对行政诉讼活动进行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4、公益诉讼检察,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保护共五大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科室共7个,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司法警察大队、墨山检察室。
人员情况:编制人数45人,其中:行政编制39人,在编37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6人,在编5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 1044.26 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728.59万元,较2019年增长51%;本年收入合计1044.26 万元,较2019年减少916.62万元,减少46%,主要原因是:一是2019年1-11月份两反转隶人员人员经费还在我院;二是2020年没有办案补助款。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996.96万元,占95%;其他收入47.3万元,占5%。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总计1207.8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207.83万元,较2019年减少383.46万元,下降24%,主要原因是:转隶人员工资关系转至纪委;厉行节约开支。年末结转和结余565.02万元,较2019年减少163.57万元,下降22%,主要原因是:2020年收入减少,没有收入办案补助。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207.83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83.48万元,决算数为1207.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绩效工资及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07.83万元,决算数为 1207.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绩效工资及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07.83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808.82万元,较2019年增加45.51万元,增长下降5.9%,主要原因是:由于2019年财政决算报表限定工资福利支出只限于在编在岗人员,所以书记员及临时工工资从工资福利支出科目中转入到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科目,2020年工资福利支出中包含了在编在岗人员、书记员及临时工工资。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64.46万元,较2019年减少83.25万元,下降24%,主要原因是:过紧日子,厉行节约。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4.55万元,较2019年降幅较大,主要原因是:由于2019年财政报表规定将书记员工资、临时工工资开支等在此列支,2020年财政报表书记员工资、临时工工资开支不在此列支。
(四)资本性支出70万元,较2019年下降52%,主要原因是:许多在建项目及设备装备款年底还未付款列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4万元,决算数为30.5万元,完成预算的89%,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0.93万元,下降3%,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原因:无因公出国。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万元,决算数为15.43万元,完成预算的 96%,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0.5万元,下降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全年国内公务接待100批,累计接待120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原因:检察业务办案及办公事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万元,决算数为15.05万元,完成预算的83.6%,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0.45万元,下降2.9%,主要原因是一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二是有两辆车车况不好没去修理及使用,修理费减少。2020年购置车辆0辆,年末保有车辆数7辆。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4.46万元,较2019年下降3.8 %,主要原因是:一是落实过紧日子,厉行节约。二是办公设备设备购置年底还有未结账列支。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7.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7.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
0个,共涉及资金6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5.58%。
我院组织对“书记员经费”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7.5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书记员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书记员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7.5万元,执行数为67.5万元 ,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书记员协助员额官和检察官助理办理案件,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二是书记员工资发放到位,保障了检察工作,缓解案多人少的局面。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三公”经费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必需予以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财政专户资金:指事业单位按照省物价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收取的缴入财政专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开支的费用,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包括用于工资、津贴及奖金等的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的公用经费。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十二)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三)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