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检察概况
人员信息
组织机构
检察长信箱
网上律师接待
民生服务热线
微信二维码
 
当前位置:首页>>统计总结>>财政信息
上高人民检察院2017年决算分析报告(含三公经费)
时间:2018-09-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上高人民检察院2017年决算分析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预防和承办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进行立案侦查等工作。2、预防和承办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侦查工作。3、承办对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逮捕,对侦查机关提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延长,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等工作。4、承办对侦查机关移送起诉或不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不起诉,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等工作。5、承办受理、接待报案、控告和举报,接受犯罪人的自首,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活动,对人民法院已发生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进行监督。 

(二)部门决算(草案)单位构成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5个,包括:院办公室、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控告申诉科、监所检察室、民事行政检察科、墨山检察室、政工科、案件管理中心、检察技术科、纪检监察室、司法警察大队、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人员情况,2017年人员数按编制人数填报,政法编50人,在编人员50人;事业编6人,在编3人。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我院2017年年初预算财政拨款600.11万元,支出为600.11万元,财政拨款决算数1592.57万元,年中执行中追加992.46万元,主要原因中年中有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和追加办案经费、实行员额检察官制,追加绩效工资等。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收入支出预算为600.1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2.9万元,下降9.49%。本年预算全部到位,较少原因主要是2017年退休人员全部纳入社保,单位不再发放工资。支出预算为600.11万元,决算数为1675.84万元,决算高于预算数1075.72万元,增加64.2%,主要是增加绩效工资和公用经费开支增加。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12017年预算为600.11万元,决算为1592.57万元,决算比预算增加992.46万元,主要是中途下达了中央转移支付资金、追加办案经费及增加绩效工资。 

支出预算600.11万元,支出决算为1675.84万元,决算增加1075.72万元。 

2)差异原因分析。每年年初预算都没将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和年中追加办案经费列入预算,这两项收入较大。并且20173月进行员额制改革,增加了员额工资及绩效工资。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我单位收入全部都是一般财政拨款。总支出1675.84万元,人员工资为980.43万元占总支出58.5%,商品和服务支出为484.11万元,占总支出28.89%,其他资本性支出为87.5元,占总支出的5.22%,对个和家庭补助支出为123.8万元,占总支出7.39%     

3.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析。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年度 

预算数 

决算数 

人均支出 

2016 

76 

72 

1.31 

2017 

42 

41.54 

0.78 

2)培训费支出情况: 

年度 

决算数 

人均支出 

2016 

3.5 

0.064 

2017 

7.8 

0.15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分析。 

财政拨款收入1592.57万元,上年结转254.91万元;支出为1675.84万元,其中按功能分类:公共安全拨款为1548.98万元,社会就业和保障支出拨款为69.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拨款为57.31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上年结转为254.91万元,本年结转-83.26万元,年底结转171.65万元。结转余额有支出尚未列支。 

(四)当年预算执行中存在问题、原因及改进措施。 

每年预算都按工资福利支出和办公经费预算,但由于我单位近几年都有中央政法转移支付和追加办案经费,因此预算数和决算数相差较大。 

三、本年度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我单位制定有财务内控制度,有财务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执行款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印鉴管理制度等。 

(二)我单位已对2017年单位预算在检察院门户网上已公开。 

(三)部门决算报表应有主次之分,主要针对各科目,加强内控制度,但不能将单位的财务分析要求这么高,太烦琐,应该是精、准、快。 

五、我单位无专业性较强名词。 


附: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分析指标 

  

一、行政单位财务分析指标 

1.支出增长率,衡量行政单位支出的增长水平。计算公式为: 

支出增长率48%(2134.74÷1442.79)×100%-1 

2.当年预算支出完成率,衡量行政单位当年支出总预算及分项预算完成的程度。计算公式为: 

当年预算支出完成率100%2134.74÷(989.71+1145.03)×100% 

年终执行数不含上年结转和结余支出数。 

3.人均开支,衡量行政单位人均年消耗经费水平。计算公式为: 

人均开支28.092134.74÷76 

4.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占总支出的比率,衡量行政单位的支出结构。计算公式为: 

人员支出比率68%=1443.17÷2134.74×100% 

公用支出比率32%=691.57÷2134.74×100% 

5.人均办公使用面积,衡量行政单位办公用房配备情况。计算公式为: 

人均办公使用面积63.18=4,801.44÷76 

6.人车比例,衡量行政单位公务用车配备情况。计算公式为: 

人车比例3.81=76÷20 

  

 江西省上高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江西省上高县城镜山大道7号 邮编:336400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