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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回头看”,用心护“未”高考
时间:2023-06-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又是一年高考季,正是青春圆梦时。2023年高考期间,上高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进行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回头看护航高考行动,加强未成年人安全保护,给考生营造安定、良好的社会环境。


检察干警穿上“检察蓝”、披上“志愿红”,协助公安民警在上高二中考点开展实时安全检查,为高考助力。检察官在现场引导交通、协助高考生正确佩戴头盔,护航高考安全路,共圆学子青春梦。


近年来,上高县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盗窃电动车、涉电动车交通肇事案件频发,部分未成年在校生中存在违规骑行电动自行车上下学、不正确佩戴头盔的现象,存在较为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为此,该院主动服务地方发展大局,以该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卫生县城为契机,在2023年新学年开展未成年人电动车违法行为公益诉讼专项检察监督活动。经过调查及公开听证后迅速向相关职能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下一步,该院将进一步能动履职,积极加强对涉未成年人重点领域综合治理的法律监督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多角度、全方位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护航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检察官提醒:安全不仅在高考期间,安全更在每时每刻。

1.骑行电动车前请对车身、刹车、踏板等进行检查,确保车辆使用安全,严禁骑行无牌电动车上路。

2.请家长督促未满16周岁的孩子自觉遵守相关规定,杜绝骑行电动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相关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3.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载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

4.骑行过程中遵守交通安全规则,正确佩戴头盔,“红灯停、绿灯行”,行经路口,请下车推行,走斑马线。

5.不逆行、不猛拐、不横穿马路,禁止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确保骑行安全。

 江西省上高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江西省上高县城镜山大道7号 邮编:336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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