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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高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在履职过程中发现,就业中心发布的招聘广告中大量含有限招男性的字眼,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侵犯了妇女平等就业的合法权益,导致社会公共利益长期处于受侵害的状态。
经调查核实后,该院立即召开公益诉讼磋商会,督促职能单位强化妇女权益保护意识,依法履行劳动监察职能,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规范辖区内用人单位招聘工作;健全招聘监管机制,做好平等就业的宣传工作,为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