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控告申诉
受理群众信访,接受控告申诉和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依法受理刑事申诉、民行申诉、国家赔偿、司法救助等案件。
二、案件管理
受理侦查机关和监察机关移送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
三、律师接待
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依法提供卷宗查询、摘抄、复制等服务。
四、检务公开
依法向社会和诉讼参与人公开检察政务信息、检察队伍信息以及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犯罪和未成年被害人案件以外的检察案件信息和相关法律文书。
五、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
为案件当事人提供在办案件信息查询和法律法规查询服务,接受法律咨询,宣传法律和政策。
六、接受监督
提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平台、人民监督员监督服务、群众意见建议箱等监督渠道,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021年6月22日,自上高县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正式启用后,上高县人民检察院按照要求积极派员入驻,承担对属于检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控告申诉接待、法律咨询、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等工作。上高县人民检察院加强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与驻矛调中心窗口的联动,对来访群众反映的案件程序性查询、业务咨询等问题,能通过电话、微信等解决的,马上为群众办好。对无法在矛调中心直接办理完成的事项,一次性告知群众应准备的材料,并通报12309检察服务中心。12309检察服务中心进行优先、快速审查、受理、办理,尽量方便群众办事。

上高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接访也是办案的思想,对于群众信访件均落实“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实体性答复”的要求;对群众反映的诉求耐心倾听、认真解答、充分释法说理,对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信访事项及时受理、依法办理答复;对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信访事项,做好解释说明,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为民。